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20250209001 信件类型: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关于金江西苑部分用户占用停车场办理丧事的投诉 来信时间:2025/02/09 10:37 来信内容:尊敬的政府部门:您好!我是红河社区金江西苑小区的一名业主,现就本小区内频繁发生的丧事扰民问题向您反映,并恳请政府给予关注与协助解决。 近期以来,我们小区3栋2单元阳台后方以及5栋2单元门口前的停车场区域,时有住户在家人去世后选择此处办理丧事。这一行为虽出于传统习俗的考量,但实则给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不便。特别是在丧事办理的几天里,烧纸钱、燃放爆竹等活动所产生的烟雾和噪音,不仅污染了空气环境,还严重干扰了我们的日常起居。这些烟气时常飘入我的屋内,使得居住环境变得恶劣,生活质量大打折扣,更给我精神上带来压力。小区边是我县干部学院,经常有县外人员来参观学习,这一情况我觉得也会严重影响了我县精神风貌。 针对这一问题,我已经多次向小区的物业管理方以及所在社区进行了投诉和反映,但遗憾的是,尽管城管人员也曾到场处理,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类似情况依旧时有发生。鉴于此,我恳请政府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例如,是否可以引导社区居民在更为合适或指定的地点办理丧事,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我相信,在政府的关怀与帮助下,我们一定能够找到一个既尊重传统习俗又兼顾居民权益的解决方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回复内容答复单位:金寨县梅山镇 办理时间:2025/02/12 16:15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对于此事给您户和周边居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困扰和不便表示深切的理解和歉意。根据《安徽省殡葬管理实施条例》规定,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梅山镇红河社区联合县物管中心于2025年2月10日-12日对小区周边业主进行广泛宣传,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倡依法殡葬、厚养薄葬、文明治丧,杜绝因治丧事宜影响交通秩序、干扰居民生活。针对在小区内烧纸钱、燃放爆竹的行为,工作人员已经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巡查和劝阻力度,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安静。 目前,梅山镇新老城区办理丧事活动指定地点为梅山镇殡仪馆、司楼公墓、白塔畈大岗公墓以及海螺山殡仪馆。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民政部门、县城管局以及小区物业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居民群众合理合法处理丧葬事宜,同时及时制止并处理违规行为,确保不扰民、不违法,保障居民群众合法权益。 如您对小区治理有好的意见建议,请您联系梅山镇红河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0564-270381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