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霍山县公安局交警部门扎实推进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农村“双违”、疲劳驾驶、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曝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精准防范化解突出隐患风险,重拳打击整治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曝光近期2起酒驾违法典型案例 7月26日晚20时35分,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衡山镇花园北路东湖兰庭门前路段夜查时,发现黄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霍山县衡山镇步行街往东湖兰庭行驶,行至花园北路东湖兰庭门前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民警对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7月26日晚21时29分,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李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往霍山县花园南路方向行驶,行至霍山县花园北路东湖兰庭门前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民警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 酒驾醉驾害人又害己!霍山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犯险、以身试法!珍爱生命,远离酒驾,从自身做起,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