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霍邱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 程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六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程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程明,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寿县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历任霍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霍邱县委副书记;2019年,任霍邱县政协主席。2024年1月30日,霍邱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程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六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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