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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六安一男子犯诈骗罪被判缓刑,社区矫正期间赌博,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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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3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2024年5月30日,舒城县检察院对一起撤销缓刑监督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区矫正机构监管人员,对本起案件实行监督。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相关证据,各听证员在听取案情和意见后,向承办检察官详细了解情况,并展开评议,形成了一致的听证意见。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均表示,社区矫正人员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同意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建议。

QQ截图20240603082647.png

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2024年5月16日晚,徐某在本县辖区内参与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七百元整。舒城县司法局鉴于上述情节,向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建议。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罪犯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因赌博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故依法应当撤销其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适用缓刑是给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一个改过自新、重归社会的机会,但它并不等于给予罪犯无限的行动自由。社区矫正对象虽无高墙束缚,但绝不可触碰无形的红线。社区矫正对象被宣告适用缓刑,应珍惜监外服刑的机会,主动学法遵法守法,积极接受社区矫正,一旦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必然会为自己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24-6-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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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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