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动执行
为充分发挥执行合力,高效办理重点类型案件,持续出清执行积案,8月30日,金寨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重点突破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采取统一指挥、分组执行的方式,共出动警力35人次,拘传被执行人12人,拘留3人,罚款8000元,扣押车辆2辆,执行完毕案件9件,执行和解案件7件,执行到位金额86.5万元
。 府院联动,助力督促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金寨某教育科技公司在金寨县开办了金寨某学校,后因运营不善,该公司内部存在劳动争议、股份转让等纠纷,外部面临拖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等困扰,“内忧+外患”导致其在金寨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不断增加。 因案件问题复杂,涉及项目、人员广泛,导致执行艰难。六安中院通过督办机制,对金寨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以督促执行的方式,统一调动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加强府院联动,由县政府牵头多方筹措,就该系列案件联合教育局、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当事人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该系列案件的涉案金额、涉及项目以及案件执行的相关事宜。后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被执行人金寨某教育科技公司偿还全部债务。 在上级法院的督促下、当地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府院强强联合,涉及被执行人金寨某教育科技公司的16件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实现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多方共赢。
执行现场 百思得解,打破长期未结案件僵局
申请执行人杜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金寨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金寨法院对陈某名下财产采取冻结及查封措施,已扣划并发放部分案款,首封陈某名下房产、轮候查封陈某配偶名下房产。 经过房产实地调查后,金寨法院依法对首封两套房产进行拍卖,拍卖过程中案外人陈某配偶及陈某儿子分别提起执行异议,陈某配偶执行异议于2023年5月5日被裁定驳回后,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23年7月27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其不服判决进行上诉,六安中院于2023年11月1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某儿子执行异议于2024年1月26日被裁定驳回后,其不服裁定提起复议。六安中院2024年3月27日裁定驳回陈某儿子的复议申请,维持金寨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在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期间,金寨法院中止执行程序。 案外人陈某儿子的复议申请审结后,金寨法院计划重新拍卖陈某名下两处房产,因两处房产网络询价结果1年有效期已过,遂再次进行网络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达双方当事人。执行法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房产现状后,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房产挂网拍卖,两处房产均拍卖成交。为顺利腾退房产,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及其配偶沟通,并告知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多回合的“唇枪舌剑”,其表示会配合法院工作。历时一年有余,该案件取得巨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