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金寨县梅山镇2024年8月行政处罚事项办理结果(2)
信息项名称:行政处罚 处罚名称:林业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省航远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2TGU2Q10 证件号码:34242619********2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梅(林)罚决字[2024]第15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了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违法事实:安徽省航远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在未经审核同意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一般商品林1505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48160元,国家公益林550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4200元,共72360元一倍的罚款,计72360元。 罚款金额(万元):7.236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8/16 处罚有效期:2024/8/16 公示截止期:2027/8/16 处罚机关: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