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2024年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公告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5日——7月31日
二、资金规模
50万元
三、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裕安区参与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企业中以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且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四、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以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符合国家标准且价格在1500元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财政给予购买价款5%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元。鼓励生产(销售)企业对消费者叠加让利。
五、补贴原则
先到先得,补完即止。
六、活动支持平台
建行生活APP
七、申请及审核流程
个人消费者将自有的旧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交售给收旧企业,收旧企业按市场公允价格支付收旧价款,并出具收旧凭据。消费者在新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并取得牌照后,凭销售发票(发票金额为产品出售价格,非抵扣相关补贴后的价格)复印件、 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上牌凭证、收旧企业出具的收旧凭据、并提供个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资料向区商务局申请消费补贴。区商务局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将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拨付给个人消费者。
八、注意事项
1.参与活动的企业注册地为裕安区,承诺并保证不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强制捆绑、搭售,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因消费者本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资料的,由消费者自行承担责任。2.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区商务局会同区有关部门负责解释。3.区商务局热线电话:0564-323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