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群腐”问题整治工作,督促推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将群众关切始终放在第一位,坚决维护好群众利益。 2024年4月,六安市公安局接到香港某换汇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自称在工作中无意间听到2名前来办理换汇业务的客户交谈,换汇的钱款系骗取六安市某单位所得,遂拨打电话向六安市公安局报警。 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接到指令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换汇公司提供的对端账户进行反查,发现换汇资金系六安市外国语学校转入,遂立即联系换汇公司暂缓换汇业务,并立即对涉案账户进行紧急止付,同时指令属地公安机关安排警力上门开展劝阻工作,避免受害人继续转账汇款。 经到场了解,六安外国语学校财务人员刘某在网上被他人冒充学校领导,以要求其支付采购货款连续两次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35万、22万元,直到民警上门劝阻时才幡然醒悟。经公安机关多方努力,两笔转款共计57万元被全额成功止付。 受骗的财务刘某得知转款被全额止付,未对学校造成损失,激动的痛哭流涕,对自己的疏忽大意深深自责且充满懊悔。随后,在学校负责同志的带领下,向公安机关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警方提示 1.不轻信。不轻信QQ、微信中涉及公司转账汇款的信息,尤其是在网络社交软件中要求转账汇款的,更要提高警惕,切莫轻易转账汇款。 2.慎转账。一方面公司应制定相互制约、相互监管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另一方面,财会人员收到QQ、微信要求转账汇款的工作指令时,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多渠道与公司老板及相关负责人进行有效核实。 3.企业财会人员要自觉增强防范意识,及时更新电脑操作系统补丁,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护软件,定期更换密码,防止电脑“中招”。 4、一旦发现被骗,第一时间报警,将对方的账户、通讯等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 |